somebody 人在NZ,想回国5-10年,房子有,不太想卖,怕10年以后回来买不起。当下状况是有贷款,按揭大概50万,房子价值大约100万,我不想回国的时候还要出租这个房子,去考虑修这里那里或者找房客或者交地税保险,我能不能把我的房子一半产权卖掉50万,这样我清掉我的按揭,安心回国。接受我房子的人,自己去找银行按揭,然后按照市场的租金情况,给我缴纳一半的房租就行了。 不知道法律上的可行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