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asb的银行,有私人账户,也有自己开的小公司的账户。有些时候,小弟要给自己报销呀,用asb的accounts transfer就可以直接填写金额和reference,点一下按钮就转账了。
会计最近说,报销的频率有点高,而且只写reference,她表示不满意,要多填写转账的信息。
那只有一个reference只有12个字符长,完全不够啊。
我发现我要用payment,也可以把公司账户的钱bill payment到我自己的账户,同时还能够填写三个地方,particulars, code, reference,这样我的会计就不会那么烦躁了。
小弟现在的问题是,这两种付款的方式,在税务局看来都是合规的吗?请问有没有会计人士能告诉我,哪一种是最合法合规的方式?我问了我的会计,她说,她不是asb客户没用过这个功能,不知道,让我自己去研究,她只管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