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ue 税务居民不难办,你申请了IRD有了税号,几乎就完成了所有。
站长这篇我看了。
其实你说的“长期在NZ工作”,你已经满足了每年184天的要求了,干嘛用第二种税务居民的方式呢?
站长所说的“容易有麻烦”指的是(假设楼主是中国大陆人士),中国大陆和新西兰有双税协定,你虽然可以向新西兰证明你是这里的税务居民,可你却不容易向移民局证明你在拥有新西兰税务居民的时候不是中国大陆的税务居民。
无法证明,你就是双税,别看交了两份税,移民局会觉得你 contribute to other country 就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