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网友之托,来一篇讨论新西兰卫生系统一把手二把手谁官儿大的问题。
最近,华人很不熟悉的一位“技术官僚”Ashley Bloomfield (阿什利·布鲁姆菲尔德)这个名字经常出现在中文的新闻之中,他是新西兰的“卫生总干事”,英文职位的名称是 Director-General of Health and Chief Executive;而新西兰现任的工党政府中的卫生部长,David Clark (戴维·克拉克),英文职位则是 Minister of Health,也就是卫生部长。
相信许多华人朋友都弄不明白,在疫情起家,为什么总干事的出现次数远远多过卫生部长呢?而且为什么卫生总干事可以直接与新西兰总理杰欣达·阿德恩进行工作汇报,“跳”过了卫生部长,这在官僚系统中不是“大逆不道”吗?难道说卫生总干事的职位高过于卫生部长?这两个官职在新西兰到底谁、高过谁?
其实,就算本地KIWI也有很多人搞不懂这两个职位到底哪个更高点,理论上,卫生总干事的任职期是5年一次,而卫生部长,则是跟随政府,三年一届,当然了,如果执政党连任了,各部门的部长往往也都是连任的,如果自己所在的党派下台了,那就老老实实交出部长的职位。从任期上看,卫生总干事是“高于”卫生部长的。
但是,卫生部长一定是内阁的成员(Member of Parliament),而且,作为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去任命的“Agency”的首席执行官,看起来卫生总干事又是要“听命”于卫生部长的,是不是感觉好复杂。
真的是很复杂,因为实际上,作为技术官僚的带头人,新西兰的卫生总干事既可以给卫生部长的工作“添砖加瓦”也可以去“捣乱添堵”。
他们二人的关系,就像是中国大陆大学的“校长”和“校党委书记”,或者是中国国企的“董事长”和“企业党委书记”,或者是派出所的“所长”和“政委”之间的关系一样,理论上,都是一把手二把手,实际上,可以互相配合也可以互相算计碾压。
阿什利·布鲁姆菲尔德可以在工作中不理会卫生部长的一些政策,而卫生部长也完全能够对卫生总干事做的工作进行指手画脚。当然,也许他们本身就是朋友,在工作目标上能保持高度一致,那就是新西兰卫生系统的幸事。成熟的政治人物之间,不会撕破脸皮互相糟践的,表面上的“一团和气”是一定要做到的;但,白天一起开会,晚上不一定要勾肩搭背。
所以,总结一下,新西兰的卫生总干事,与卫生部长,没有什么谁官大官小,应该听谁的不应该听谁的,这么“巨大的区分”。